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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律师介绍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2020-10-28 15:58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交通事故严重的,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那么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交通事故严重的,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那么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下面由劳动纠纷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针对相关问题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专业律师平台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以下内容可供学习,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一、劳动法律律师介绍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二、劳动法律律师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律律师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法律律师介绍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小编建议您,可以到专业律师平台在线免费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提供更加专业的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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