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仍未补办结婚登记,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如何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仍未补办结婚登记,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如何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先说法院是怎么受理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的。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家庭纠纷律师事务所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但是,如果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即与有配偶者同居的,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如何写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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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写明双方一起同居的事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状况、子女状况;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写出对方的经济状况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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