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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办离婚咨询律师

2025-04-09 21:27 来源:wwx_123a
核心提示:在黑龙江,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一、黑龙江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在黑龙江,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协议离婚的办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确保离婚手续合法、有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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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二、黑龙江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开庭
 
协议离婚不需要开庭。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只有诉讼离婚才需要经过开庭审理等一系列司法程序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三、黑龙江协议离婚什么时候生效
 
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生效。
 
在黑龙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离婚协议书、双方证件等进行查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所约定的各项内容即开始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各自需按照离婚协议履行相应义务,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有权依据生效的协议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对方履行,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并强制对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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