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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同居期间购房应如何分割》 付费咨询离婚律师

2025-04-16 16:57 来源:wangtc_123
核心提示:【案情】,王某(男)与黄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便按农村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王某出资28万余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随后,王某与黄某共同出资16万余元装修新房、购买家具后入住,但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黄某到法院起诉,以性格

 【案情】,王某(男)与黄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便按农村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王某出资28万余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随后,王某与黄某共同出资16万余元装修新房、购买家具后入住,但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黄某到法院起诉,以性格不合为由要求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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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同居期间购房如何分割?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购房款虽然是由王某出资,但财产是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可按共同财产处理。第二种意见认为,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因房屋完全由王某出资购买,故房屋应分配给王某,装修的花费是两人共同出资,因此应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而产生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本案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分割没有协议约定,因购房款全部由王某支付,装修及家具由双方共同出资,根据等分原则,应考虑双方对购置房屋和装修、添置家具等财产的贡献较大。综上,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案可将房屋全部分配给王某,装修及家具由双方平均分配,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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