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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2023-09-26 15:03 来源:baimu123
核心提示: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现行婚姻法规定,对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对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
 
(一)自愿协议离婚条件——双方自愿
 
现行婚姻法规定,对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对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鉴于审判实践中需要明确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婚姻法修正案对此补充规定了以下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
 
2、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的情况决定由谁来抚养
 
1、孩子年龄——一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或者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还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孩子生活习惯——如果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二)法院可能判给女方抚养的情况
 
1、根据抚养条件——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2、男方是否有不良嗜好——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
 
3、女方教育观念和其他品质——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女方教育观念和其他品质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法院可能判给男方抚养的情况
 
1、女方情况不适合抚养
 
如果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或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下,则有可能归男方抚养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或者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情况下可能由男方抚养。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体现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1、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2、损害赔偿所得——因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请求分割离婚财产的特殊情况——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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