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首页 > 家庭婚姻> 离婚 > 正文

植物人离婚是否准许?植物人能否当原告起诉离婚?

2023-09-27 11:19 来源:baimu123
核心提示:植物人离婚是否准许?植物人能否当原告起诉离婚?植物人离婚,依法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植物人离婚是否准许?植物人能否当原告起诉离婚?

植物人离婚是否准许
 
植物人离婚,依法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等14种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成为植物人时,已经无行为能力和思想感情,已不能尽夫妻义务,故植物人离婚依法应当准予。
 
植物人能否当原告起诉离婚
 
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决定了他人无权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离婚意思表示。
 
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条第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依照上述规定,就离婚案件来说,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未经本人作出意思表示并授权,他人不得代理本人提出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关于“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的规定,其涵义亦出于此。本案中提出离婚诉讼的行为不是由夏某本人亲自实施的(实际上也无法实施),而是夏某之父老夏擅自作出的意思表示,以夏某的名义提起离婚诉讼,所诉并不体现夏某的意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