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样的说法肯定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我国婚姻法上从没有规定说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或者要赔偿另一方的规定,事实上只要动脑子想想也根本不可能。从解放建国的时候起,就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既然是离婚自由,谁先提出离婚谁后提出离婚都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婚姻法上也规定了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任何人不能限制和剥夺。那么为何还是有人存在这样的误导呢,其实啊这都是不了解离婚程序导致的,当然了这样的说法在实践中还有一些市场和巧合。为什么呢,听我慢慢说来。
夫妻结婚都是尽人皆知,亲朋好友、单位邻居都知道的事情,一旦夫妻感情不好想离婚,中国人嘛,为了面子都不想公开化,怕丢人,仿佛只能结婚不能离婚一样,这个是长期的一个风俗观念造成的,以前的人夫妻感情不好,也会选择不离婚,而是大家要么分居,要么冷漠应对,扛下去拖下去,凑合过一辈子,在外人看来夫妻还是夫妻,过的如何冷暖自知,为了维持家庭无所谓。可是时代不同了,当有一方想提出离婚的时候,就会阻力很大,双方父母、亲友都会劝住说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不要离婚,另一方i可能也会不同意而拖延下去,想离婚的这一方要么已经受够了,忍受很长时间这样的婚姻,是不想继续拖延下去,要么是想早日摆脱折磨,或者想趁着年轻,早日离婚组建新的家庭。而对方还可以继续忍受拖延,起码是比想离婚这一方不着急一些,就想公司之间商业谈判,如果一方着急,另一方不着急,那么就可能开口要价,要想避免损失,心态就不能着急,如果确实有急事,那就只能拿钱财换时间,损失点财产,换取早日离婚,这就是常说的谁先提出离婚谁会吃亏的真实由来,其实和法律无关,纯粹属于心态和目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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