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2022新婚姻法有新规定
“2022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里首先列出了6条“新规定”,分别是:
一、不管婚前婚后,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网上流传的文章还对所谓的这些规定进行分析,给女性“出谋划策”,告诉她们“三做三不做”。
这种站在女性立场上的分析,获得了很多人的赞同,“女孩真得要认认真真地看看”,“它将助长离婚之风,也是对女权的蔑视”。不过也有人表示,这没什么不妥,体现了男女平等。
同时,还有人指出,“2022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这个标题哗众取宠,没有听说有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颁布,那6条规定都是“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解释三”里面的内容。
律师:“新规”并不新,20122年就有
“这些说法是对的,但是2022年就有了。”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说,六条规定都摘录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里面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再用通俗的说法表现出来,不过有断章取义之嫌。
例如,第六条规定对应的是《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还有后文: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可以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此外,陈律师表示没听说过2022年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的几次修改
1950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法律———《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1980年、2001年,《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进行了修订。
除了《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还有分别于2001年、2003年、2011年通过的三部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
司法解释在审判过程中和检察过程中对适用法律问题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阐释和说明的权力,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于正式解释。通俗地说,就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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