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
认定遗赠扶养协议,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主体方面。遗赠人通常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或其他需要照顾的人;扶养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
二是意思表示方面。协议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遗赠财产及扶养义务达成一致。
三是内容方面。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应详细约定扶养人对遗赠人在生养死葬方面的具体义务,包括生活照顾、医疗护理等;同时明确遗赠人遗赠财产的范围、种类等。
四是形式方面。虽法律未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避免纠纷,最好以书面形式订立,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五是履行情况方面。若在实际履行中,扶养人切实履行了扶养义务,而遗赠人在去世后,其财产应按协议由扶养人取得。若一方未按协议履行,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
二、继子女扶养关系的认定
认定继子女扶养关系,可从以下要点着手:
一是共同生活事实。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形成较为稳定的家庭生活环境,此为重要考量因素。比如继子女在继父母家中生活、接受照顾、教育等,在生活上有紧密联系。
二是抚养教育行为。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实际的抚养教育付出,包括提供生活费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对继子女的学习、成长给予关心与指导等。若继父母承担继子女的学费、为其提供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持,可认定存在抚养教育行为。
三是抚养意愿。继父母有明确的抚养继子女的意愿,并通过实际行动表现出来。例如,积极履行作为家长的责任,关心继子女身心健康和发展等。
四是抚养时间。持续一定的抚养时间,才足以形成稳定的扶养关系。虽具体时长法律未明确规定,但一般需达到一定年限,以体现抚养关系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多个方面,才能综合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
三、继父母扶养关系的认定
认定继父母扶养关系,可从以下要点着手:
首先,共同生活事实。继父母与继子女需有共同居住、生活的经历,在一个家庭环境中共同生活,这是形成扶养关系的基础。若继父母与继子女长期分离,缺乏共同生活的紧密联系,难以认定存在扶养关系。
其次,扶养教育行为。继父母对继子女有实际的扶养教育行为,如提供生活费用、照顾日常生活起居、关心其学习教育等。这包括为继子女提供经济支持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在生活中给予照料和关爱,积极参与其学业培养等方面。
再者,扶养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扶养行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并非偶尔为之。需在较长时间段内,继父母持续履行扶养教育义务,体现出对继子女成长的持续关注和付出。
最后,形成扶养关系时继子女的年龄。通常在继子女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因特殊原因缺乏独立生活能力时形成的扶养关系更为关键,因为此时继子女更依赖继父母的照顾和支持。通过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认定继父母扶养关系。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