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当前社会中,我们经常会听闻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了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不少人对这一规定有一些疑惑,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关于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属于恐吓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在当前社会中,我们经常会听闻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了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不少人对这一规定有一些疑惑,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关于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属于恐吓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强制措施是否属于恐吓
强制措施不属于
恐吓。强制措施也是一种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公安检查是强制措施吗
公安检查是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证件的强制措施主要有查验居民身份证、扣留居民身份证、收缴居民身份证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依照案件情况采取的,被害人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强制措施是相关机关经常采取的一种方式,是一种一般程序,实践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如上,强制措施不属于恐吓,具体的规定如上。卓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卓律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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