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组家庭,在实际的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结婚的对象是曾经有一次婚姻,在婚姻中也留下有孩子,在结婚之后自然是需要跟他的孩子一起生活。那么继母遗产继承范围有哪些?卓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重组家庭,在实际的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结婚的对象是曾经有一次婚姻,在婚姻中也留下有孩子,在结婚之后自然是需要跟他的孩子一起生活。那么继母遗产继承范围有哪些?卓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继母遗产继承范围有哪些
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母遗产继承范围有哪些
二、继承的接受、放弃与丧失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继承人有什么行为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6、继承人有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7、受遗赠人有第一项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以上便是卓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继母遗产继承范围有哪些内容,公民对于遗产,有继承的权利也有放弃的权利,同时,也会因为某些原因而产生被剥夺继承权的时候。在法律是允许公民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如果要放弃继承权的话,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卓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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