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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根据各地方的不同,其土地使用税也是不相同,其法律条例的制定,不仅仅是为了约束国有企业或者外企等事业单位等等,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利益。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辽宁律师介绍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辽宁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辽宁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共十五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该省实际情况而制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该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测绘资料为依据;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地籍测绘资料的,暂以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核实的土地面积为依据。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在我国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其不仅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同时也是保障国家的利益,也约束了企业的行为。有关辽宁省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就为大家讲解到此,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大家前来咨询,再次欢迎大家前来阅读,以上便是专业律师平台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遇到了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网站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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