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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喜欢比较安静的工作环境,而不是吵闹的工作环境,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工作环境十分的嘈杂,这不利于身体健康,也会损害听力。那么,作业噪声卫生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作业噪声卫生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噪音作业
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6月5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1、根据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日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 dB(A)。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接触时间接触限值[dB(A)]备注5d/w,=8h/d 85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5d/w,≠8h/d 85计算8h等效声级≠5d/w 85计算40h等效声级
2、根据GBZ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实际工作中,对于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时的工作场所,也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和测量(或计算)的等效声级,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
二、作业噪声的分级标准
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5-07-13批准,1996-06-01实施。对分级的原则、范围、应用标准、噪声作业分级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控制噪声危害,加强噪声作业劳动条件的科学管理,保障接触噪声作业的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声学委员会(ISOTC43)提出的(ISOR1999)听力保护标准。
本标准是劳动保障科学管理实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和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方法标准:
——保持了噪声剂量与效应的定量关系
——规定了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确定了噪声作业分级的危害等级标准;
——限定了理想劳动条件和最低劳动条件的控制管理水平;
——突出了噪声作业管理工作的重点;
——噪声作业分级管理与卫生标准的目的完全一致。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尘防毒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白银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希智、王文奇、王淑言、张学、王凤江、任建国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噪声作业分级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作业分级:不适用于脉冲噪声作业。
引用标准
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122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范围
79卫生工字第1261号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
79号总护字第51号
ISOR1999听力保护标准
通过上文作业噪声卫生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的详细解答,小编相信大家对该问题也是有一定了解了,同时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如果对该内容有不满意的,可以找律师咨询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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