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有些什么

车祸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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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车主存在酒驾或者违章驾驶的,容易导致车祸的发生。路人被撞伤后,应该及时送到医院救治,等伤情稳定下来,做一个伤残鉴定。有了书面伤残意见书,双方解决赔偿就不容易发生纠纷。做伤残鉴定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那么,车祸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一、车祸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车祸伤残鉴定怎么做?
  首先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法院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鉴定结果不被法院认可。
  其次,鉴定机构选择后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因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的也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双方调解的还可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
  三、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综上所述,伤残鉴定是处理车祸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车祸伤残鉴定时间规定,头部受伤鉴定最好在伤情稳定后六个月内,其它部位受伤时效可以缩短。鉴定机构拿到申请书后,会在十五天内决定是是否受理。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鉴定机构会在两个月内出具鉴定书,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卓律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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